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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清新安办〔2017〕85号)

时间: 2017-06-13 17:35   来源: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目前,我区现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期,又是降雨高发期, 为做好高温酷暑期间防暑降温工作和防汛工作,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夏季高温天气导致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各镇(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推动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落实

各镇(场)、各部门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监管执法,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各镇(场)、各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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